▲陳男4月間將愛車停在紅線上遭拖吊,他發現後趕緊騎機車追趕,試圖阻擋拖吊車前進。(示意圖,非當事車輛/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徐愷昕/高雄報導
陳姓男子4月26日上午將自家車輛停在高雄忠孝國小側門附近,由於該處繪有紅線,警方巡邏時撞見便依法將其取締拖吊。而陳男一發現愛車被拖,嚇得趕緊騎機車擋在拖吊車前方,甚至還為此與員警發生拉扯,當場被壓制送辦。高雄地院審結依妨害公務判處他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據判決,64歲的陳男4月26日將自家車輛停在高雄市忠孝國小側門口、繪有有紅線的道路旁,該區員警上午9時42分巡邏經過此地時發現違規,遂將該車進行拖吊並移往車輛保管場。
陳男一發現愛車被拖吊,嚇得立馬騎上機車衝去阻擋拖吊車,過程中除了不斷敲打拖吊車右車門外,還要求車內員警開立舉發單即可,不要把車拖走,且當員警好言勸阻要他別妨害公務時,他竟再度失控,直接跳上拖車爬上吊桿。
高雄地院審理時,陳男矢口否認有任何妨害公務的舉動,辯稱案發當天兩部拖吊車是停在路旁紅線上,裡面沒有司機,沒有執行公務,只有一部裡面有警員,至於自己會爬上拖吊車,僅是一時情緒高漲的舉動。法官則認為,陳男不聽勸阻強行爬上拖吊車就算了,甚至還與員警發生拉扯,以強暴方式妨害公務進行,審結依法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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