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籍男子蒙迪(化名)買春失敗後,氣得報警,旅社負責人因媒介色情也慘遭判刑,。(圖/示意圖/pixabay)
記者徐愷昕/台南報導
菲律賓籍男子蒙迪(化名)一日凌晨前去雲林某旅社買春,與對方談妥20分鐘1200元,未料過程中應召女夢夢(化名)僅替他戴上保險套並口交一下,就以時間到了為由直接穿衣離開,留下錯愕的蒙迪。當下蒙迪因要不回1200元,氣得連保險套都還沒脫,就趕緊向警方報案。雲林地院一審依妨害風化判旅社女老闆有期徒刑2月;案經上訴,台南高分院維持原判。
蒙迪2016年4月15日凌晨進入斗六某旅社買春,當時老闆表示「每次20分鐘1200元」,他沒有多想直接答應,接著就選了自己看上去較為順眼的女子夢夢。沒想到進入房間後,夢夢僅替他戴上保險套口交一下,其他事情什麼都沒有發生,很快就以時間到為理由,穿上衣服直接離開。
蒙迪認為性交過程與當初協議有出入,當場氣得向夢夢討回1200元,但女方不肯,他一氣之下遂報警,並向警稱,「我還未射精她就說時間到了」、「我都還沒有進入」、「什麼都沒有發生,她們不願意退錢」等語。警方到旅社時,發現蒙迪下半身全裸,保險套仍套在他器官上,速將該保險套扣留後送驗。
法庭上,旅社女老闆否認店內有提供媒介性交的服務,辯稱與蒙迪發生關係的女子為3樓的房客,當天她因聽到2樓傳出爭吵聲,所以上前去關心,並不知道2人在吵什麼,至於她所收的1200元單純就是住宿費。
法官審理時根據警詢內容,以及戴在蒙迪生殖器上的保險套等證物,不採信女老闆說詞,審結依妨害風化罪判她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並須支付公庫1萬元;案經上訴,台南高分院認為一審判決並無不當,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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