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安平漁港內有一膠筏於2日凌晨傳出火警,火勢被消防人員撲滅,但船體受損無法行駛,疑煙火落焰造成火警。時值中秋佳節,市警四分局長蔡進閲特指示組成專案小組釐清案情,傳喚涉嫌施放煙火的27歲吳姓男子等2男2女到,全案偵訊後依失火罪嫌移請法辦。
▲台南市安平漁港內有一膠筏疑因施放煙火落焰引起火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該起膠筏火警案,台南市警局長詹永茂十分重視,指示刑警大隊派員參與協助台南市警四分局偵辨。經專案小組聯繫漁港所及安平漁港安檢所人員,配合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影像畫面,發現案發時有1部可疑車輛駛離,四分局派員前往搜尋車輛及前往車籍地蒐證,同時過濾車主背景,依規定製發通知書,並3日上午7時前往訪查,得知當日駕駛車輛之人為21歲的陳姓男子。
經通知陳男前來說明,稱當日與27歲陳姓女子、19歲侯姓女子、22歲吳姓男子分別前往現場聊天,並由陳女、侯女及吳男在現場購買煙火施放,自己本身無施放煙火。四分局立即通知陳女等3人前來說明,4人皆稱當時離起火膠筏最近,其中3人有燃放沖天炮及火樹銀花,但無朝船發射,並在發現船起火後,立即撥打119通知消防前來撲滅(有報案紀錄為證)。
經專案小組洽請海巡署安平安檢所提供現場監視器影像畫面,畫面顯示案發時膠筏周邊有民眾施放煙火,並有一發煙火射入膠筏後,隨即引發火勢,與4人證詞有些許出入,全案偵訊後依涉違反漁港法第18條函請農業局裁罰及依刑法失火罪嫌移請台南地檢署究辦。本案目前由檢警深入調查釐清案情偵辦中。
四分局長蔡進閲表示,中秋連假時節,四分局已配合市府聯合稽查小組每日進行稽查,同時農業局亦已公告安平漁港碼頭區內禁止施放煙火,否則將依漁港法第18條進行裁罰,請民眾勿以身試法,不要再到觀夕平台燃放煙火爆竹,共同維護安平碼頭安全。(更新於21時47分,補充涉案人對案情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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