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男因行車糾紛辱罵郭男「幹X娘」等三字經,被判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圖/示意圖/翻攝自視覺中國CFP)
記者黃宥寧/台南報導
一名林姓男子和郭姓男子於1月份因行車糾紛,林男公然在台南市東區崇德路近林森路口及長榮路、府連東路口之道路中接續以台語:「幹你娘」、「臭俗辣,幹你娘雞掰」等語侮辱郭男。郭男不堪辱罵報警處理,台南地院依林男觸犯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內容指出,林男(32歲),今年年初下午兩點許,因行車糾紛,公然在台南市東區崇德路近林森路口及長榮路、府連東路口之道路中,接續以台語:「幹你娘」、「臭豎子,幹你娘雞掰」、「臭豎子」(台語,指膽小的人)等語侮辱郭男被害人,郭男不甘遭辱罵報警處理。
經起訴法官審酌,林男因細故與告訴人郭男發生爭執,竟以「幹你娘」、「臭豎子,幹你娘雞掰」、「臭豎子」(均台語)等語公然辱罵告訴人,以發洩自身不滿情緒,不僅貶損他人名譽,也欠缺尊重他人名譽法益的觀念,且未獲得被害人的原諒,但念在犯後坦承客觀犯行,故量其刑處拘役20日,可以2萬元易科罰金。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