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上大學「585人送紅包」 超狂貪官上任首月收賄128萬

▲▼雲南臨滄市鳳慶縣農業農村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語發。(圖/翻攝自大陸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雲南臨滄市鳳慶縣農業農村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語發。(圖/翻攝自大陸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大陸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周日(4日)通報,雲南臨滄市鳳慶縣農業農村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語發在2019年8月任職期間,因為其子考上大學,他收受了除其親屬以外585人所送升學禮金共計30餘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28萬元),送禮者還包括該縣11名處級幹部和125名科級幹部。

公開資料顯示,去年8月28日,鳳慶縣人大常委會發布公告,決定任命楊語發為縣農業農村局局長。換言之,他剛上任就收受了多達585人的送禮。

辦案人員介紹,楊語發任職經歷豐富,曾當過鄉長、鄉黨委書記、鎮黨委書記,在縣衛生局、縣環保局、縣住建局、縣農業農村局等部門擔任「一把手」,所以認識他的人比較多。

據悉,近30年中共黨齡的楊語發,也曾堅持原則主動退還了1個1萬元、1個5千元的紅包,可是他沒能堅持下去,而是慢慢以「人情往來」、「人情世故」為藉口,多次收受紅包、禮金。

楊語發收受禮金的帳本中,大部分為公職人員,其中11人是處級領導幹部,幾乎佔了全縣處級幹部的1/4。全縣125名科級幹部也榜上有名,佔全縣科級幹部1/8。

在楊語發就職的農業農村局,有77名幹部職工向他送禮金,其他部門則有338名國家公職人員向他贈禮,還有34名商人送上總計37600元禮金。

其中一名給他送禮的處級幹部表示,當時也猶豫過,若給禮金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給又覺得情面過不去,最後包了個1000元的紅包。

此外,楊語發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行為。最終,他受到留黨察看1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四級主任科員,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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