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在臉書公開罵社區女副主委「ㄑㄋㄇㄉ」,神解釋被法官打臉,遭處拘役30日。(示意圖/免費圖庫Austin Distel on Unsplash)
記者徐愷昕/基隆報導
陳姓男子與陳姓女子皆居住於基隆某社區,一日陳男僅因不滿陳女處理社區事務的方式,竟在社區臉書的公開社團辱罵她「不要臉」、「ㄑㄋㄇㄉ」、「懶鳥」等語,慘遭陳女提告。法庭上陳男向法官解釋「ㄑㄋㄇㄉ」為「請你mute」的諧音,意思是靜音,不過法官不採信他說詞,審結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陳女為基隆中正區某社區管理委員會副主委,陳男因認為陳女當選後行為破壞社區和諧運作,開會又時常不見人影,氣得3月間數次於社區臉書社團公開譙人,辱罵她「給妳臉,不要不要臉」、「ㄑㄋㄇㄉ」、「懶得跟妳這隻懶鳥鬥嘴」等語。對此,陳女覺得自己人格與尊嚴遭貶損,直奔警局報案提告。
法庭上,陳男矢口否認有任何公然侮辱的犯行,辯稱他沒有針對任何人,也沒有指名道姓,一切純粹自己情緒上的抒發,並解釋「ㄑㄋㄇㄉ」一詞,ㄑㄋ是國語的「請你」,ㄇㄉ是英文mute的諧音,意思是靜音,整體語意為「請妳安靜」。
另針對「懶鳥」一詞,陳男則解釋是因陳女名字有個「燕」字,大家都叫她「交啊(台語:鳥)」,懶是指陳女經常沒有出席會議很懶惰,簡單而言就是「懶惰的鳥」。
面對陳男的解釋說詞,基隆地院審理時認為,應從言詞的「客觀涵義」判定是否有減損被害人聲譽,其中「ㄑㄋㄇㄉ」以一般人認知的社會用語以及網路用語來看,直譯為「去你媽的」,確實有間接侮辱對方長輩的意思;至於「懶鳥」台語為「懶叫」,顯然就是以男性生殖器稱呼被害人,有輕蔑、嘲諷之意。
法官指出,若陳男真的希望對方保持安靜,大可直接使用「請你安靜」一詞,根本不需要迂迴使用夾雜兩種語言又不易讓人理解的詞彙,審結依公然侮辱等罪判陳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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