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台中向上路某豪宅5日中午發生工安意外,一名46歲王姓工人更換燈管時遭電擊,胸部出現大範圍電擊傷,急救無效身亡。對此,台中市勞工局勞檢處表示,若查證屬實違反職業安全設施規則,將依法對業者開罰3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且勒令停工。
▲台中水電工更換燈管觸電死亡。(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王男為大樓聘請的廠商人員,5日中午12時48分前往豪宅地下停車場進行更換日光燈作業時,不慎觸電倒地,胸口出現大面積的電擊傷,讓一旁的人目睹全程嚇傻,立刻撥打119求救,並依照消防指示進行CPR、AED電擊急救,但送醫急救1小時仍無效身亡。
▲案發現場的燈管線路裸露,可能是王男觸電的主要原因。(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勞工局初判,王男作業時未確實斷電,且沒有使用絕緣防護手套,違反職業安全設施規則的停電作業相關規定,將依法對業者勒令停工以及最高開罰30萬元罰鍰。
此外,勞工局也同時啟動「職業災害勞工個案主動服務計畫」(FAP)機制,協助妥善處理相關事宜,持續協處關懷,同時也將此案列為防災宣導案例,降低相關意外發生機率。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