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男上包養網站認識「女大生」,雙方以1萬元的代價進行交易,下場差點慘了。(示意圖/取自Pixabay)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劉姓男子透過包養網站認識一名「女大生」,雙方以1萬元的代價到汽車旅館交易,沒想到事後竟發現女子未滿18歲,他還因此被告上法院。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判處劉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男2019年2月上包養網站「aSugarDating」,認識了一名女孩,雙方進一步交換連絡方式,約定好以1萬元的代價,前往汽車旅館交易。檢警循線查獲該起交易案,將劉姓男子送辦,且因為進行交易的女子未滿18歲,當時僅有15歲的年齡,因此提告妨害性自主。
對此,劉男指控,包養網站審核會員資格以前,會先詢問會員是否已滿18歲,若未滿18歲就不能辦會員,他相信包養網站的資料,也因為少女的穿著成熟,看起來就像大學生,根本不曉得對方未成年。
▼男子上包養網站約了女孩,交易完挨告才知對方未滿18歲。(示意圖/翻攝pixabay)
對此,該名少女也說,她從來沒有告知劉男年齡,也不記得對方是不是有問她年紀,當天赴約時,她化了淡妝,穿著短裙、背了精品包包到場,看起來至少有18歲。此外,法院調查,少女身高、體重與我國成年女子平均身行相當,少女沒有讓人一眼能夠判斷未滿18歲,包養網站上、個人通訊軟體上的照片也刻意穿著便服,有刻意打扮的狀況。
法院審理後判定,由於少女的穿著、化妝技術,使外表看起來與現今大學生沒有兩樣,難以判斷是否有滿18歲,因此劉男的辯詞可以採信,予以不起訴處分。檢方感到不服,再度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則維持無罪宣判,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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