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在台殺害女友的港人陳同佳稱計畫10月來台投案,台港雙邊再起政治角力。香港保安局5日晚間表示,港方已多次強調,陳同佳在香港已服刑完畢並重獲自由,特區政府沒有法律授權干預陳同佳選擇以何種方式赴台「自首」。
▲在台犯下殺人棄屍嫌疑的陳同佳有意來台投案,卻再度引發政治角力。(圖/路透)
據大公文匯全媒體報導,香港保安局發言人表示,陳同佳的律師會聯絡台灣灣當局,提出陳同佳赴台的安排,而他選擇以什麼管道聯繫,或何時赴台,特區政府都無權干預。
發言人接著指出,如果陳同佳獲台灣明確通知被批准赴台,包括相關的簽證安排及預計赴台的日子等,港台兩地可透過警務合作管道研究行程安排。
香港保安局強調,特區政府一向以務實態度處理事件,期望讓陳同佳儘早赴台自首或投案,也希望台方同樣以務實態度,讓事件儘快得到解決。
▲蘇貞昌5日在宜蘭表示,不可能讓他台灣自由行。(圖/記者游芳男攝)
針對陳同佳自首一事,行政院長蘇貞昌5日表示,陳同佳不可能來這裡自由行,也不會容許一個殺人犯自由來去,所以香港政府用不著推來推去,「我們政府一切會依法辦理。」
不過,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鄭照新批評,稱「人家是來投案,你說不容許殺人犯自由來台,你是在恭三…」、「通緝都來不及了這到底在幹嘛」、「司法管轄權是主權的一部分」、「捍衛主權不是只是用來嘴炮」、「行政院長管唱歌不管殺人」。
陸委會針對此事回應,台港警方早在去年10月下旬已相互提供聯絡視窗,相關資訊也經台灣刑事局透過香港警務處轉知陳同佳,對於港府屢稱無法律基礎又稱會提供協助陳嫌赴台的可行安排,實際卻是延宕近1年依然無所作為,必須再次強調,本案關鍵在於陳嫌真實的投案意願,以及港府的責任感,「呼籲陳嫌及港府拿回初心、具體行動,盡速與我視窗聯繫。」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