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姓男子撞倒圍欄害騎士摔車,自己又肇事逃逸。此為示意圖。(圖/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男子鄧俊誠,曾犯下多次酒駕遭到吊銷駕照,但去年4月間,他又飲酒過後開車上路,行經桃園市蘆竹區時衝入對向車道,撞倒路邊整排鐵絲圍欄。結果後方機車騎士閃避圍欄不及,當場摔車死亡。鄧男當時走過現場時,還對現場目擊者嗆聲:「不關我的事情」而後逃逸。高等法院審理後,將他重判8年8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鄧男2009年間酒駕先遭判罰金5萬元,去年初再犯酒駕,這次遭判刑2月、併科罰金15000元定讞,他在2月間才執行完畢,駕照一併遭到吊銷。但他執行完畢才2個月,又犯下這起酒駕致人於死案件。案發於去年4月23日,鄧男飲酒後駕駛著進口賓士轎車上路,行經桃園市蘆竹區八德一路由林口往南崁路段,鄧男車輛失控,高速衝入對向車道,並將路旁整排的鐵絲圍欄撞倒,車子最後撞進草叢裡。
隔沒3分鐘,楊姓機車騎士騎車行經此處,閃避不及撞上傾倒的鐵絲圍欄,人車倒地,騎士躺在地上。行經該地的汽、機車駕駛趕緊停車幫忙,其中一名證人發現鄧男醉醺醺地從草叢中走出,出聲喝止:「你有喝酒,你不能離開。」鄧男竟嗆:「是他自己撞上的,不關我的事情」,隨即邊走邊講電話,神情慌張地離開現場,接著攔下一部機車,央求陳姓騎士載他離開。
警方到場後,將倒地的楊姓騎士送醫,但到院前已經死亡。至於載走鄧男的陳姓騎士也察覺有異,隨後返回現場,並告知警方鄧男下車地點。警方1個多小時後就循線找上鄧男,進行酒測發現他酒測值此時仍高達每公升1.56毫克。檢方依照酒駕致死、肇事逃逸等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鄧男否認犯罪,辯稱當時為了閃避超車才會衝入對向草叢,並未酒駕,是回到家才喝酒;還說因為天色昏暗,不知道自己撞倒圍欄,也不知道有騎士因此摔車。但法院根據現場多名證人的供詞,戳破鄧男謊言。一審將他判刑8年8月,鄧男以量刑太重為由,上訴二審。
而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也認定鄧男有罪,考量他已有2次酒駕定讞前科,甚至吊銷駕照,仍不知悔改,再次酒後駕車上路,肇致被害人死亡;且事故發生後,經在場人阻止,仍逕行離開,犯行惡劣;再加上矢口否認犯行,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顯見毫無悔意,犯後態度不佳,因此二審駁回上訴,維持8年8月的刑度。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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