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將採土地分級管理 加速東港大鵬灣開發

2020年10月6日 12:41

▲經立委鍾佳濱爭取,營建署將採土地分級管理,以加速大鵬灣開發東港大鵬灣             。(圖/鍾佳濱服務處提供,以下同)

▲經立委鍾佳濱爭取,營建署將採土地分級管理,以加速大鵬灣開發東港大鵬灣 。(圖/鍾佳濱服務處提供,以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東港大鵬灣開發延宕多年,除BOT案失敗外,私人遊憩區開發也受限於法令束縛,經縣籍立委鍾佳濱爭取,營建署長吳欣修應允檢討,依照土地面積分級鬆綁開發審查許可條件,在確保公共設施完善與顧及整體景觀的前提下,促進小面積土地開發,以加速大鵬灣發展。

▲經立委鍾佳濱爭取,營建署將採土地分級管理,以加速大鵬灣開發東港大鵬灣             。(圖/鍾佳濱服務處提供,以下同)

▲▼大鵬灣燈會時的海女、大鵬灣一景。

▲經立委鍾佳濱爭取,營建署將採土地分級管理,以加速大鵬灣開發東港大鵬灣             。(圖/鍾佳濱服務處提供,以下同)

交通部次長王國材日前於鵬灣帆船生活節表示,鵬管處正積極處理原BOT案資產收回來後的相關事務,未來大鵬灣將再積極招商,重新活絡,讓大鵬灣港成為南台灣海洋休閒遊艇及帆船的重要基地,進一步可串聯高雄、台南、澎湖的遊艇,成為南台灣區域型海洋觀光帶,未來也會成為外籍遊艇帆船來台的入口港岸。

鍾佳濱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指出,大鵬灣除了BOT營運失利外,私人遊憩區開發也受到限制,依照過往大鵬灣風景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實際可建築面積僅總面積15%,等同一般都市計畫公園用地的開發強度。

今年1月屏東縣政府公告變更大鵬灣風景特定區計畫暨土地使用管制要點,針對建蔽率15%、容積率45%、地下開挖率15%等上限,在該要點修正發布實施日起5年內研提開發計畫送「大鵬灣風景特定區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查者,可依辦理時程獎勵,其中在第二年就提出申請者可調高至建蔽率20%、容積率54%、地下開挖率20%,其目就是要鼓勵儘早開發。

不過,鍾佳濱認為申請流程仍然僵化、審查時間冗長;他說,目前大鵬灣風景區內的私有地過往多為魚塭用途,個別土地較為細碎,許多小地主雖有意願配合大鵬灣開發,但在現行法令規定下,需透過財團併購整合成大面積才能符合土管要點以進行開發。但小地主偏好以小面積土地經營民宿、觀光養殖業,卻受限於土管要點,導致整個大鵬灣開發案裹足不前,影響開發腳步。

營建署長吳欣修表示,將檢討透過開發許可修正促成小面積土地的開發與產業發展,針對土地面積採取分級制,在能提供一定程度的污水處理與道路交通前提下,要求大面積開發土地準備較多的使用項目,而小面積土地則給予較為簡易的流程來申請開發,兼顧公共利益與小地主權益。

內政部長徐國勇認同吳欣修署長的做法,他期能協助開發促成觀光休閒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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