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來台投案 港府堅持先達成「3共識」才提供協助

▲▼陳同佳10月23日刑滿出獄。(圖/路透)

▲陳同佳出獄後,再度表達來台投案意願。(圖/路透)

記者劉亭/綜合報導

港女命案嫌犯陳同佳日前表示將在10月內來台投案,並請律師代表與台灣當局商討相關安排。根據港媒報導,香港政府消息人士表示,需要先與台方達成「3個共識」,港府才可以提供協助。

根據「明報」報導,港府提出的3個共識包含,台灣說清楚陳同佳以什麼證件赴台,如入台證或官方認可方式;預計前往日期;以及陳與什麼人同行,港府才可以提供協助。

香港政府消息人士指出,陳同佳目前在香港是自由人,因此在他與台灣當局達成上述共識前,港府沒有角色參與;若達成共識,港府會協助剩下的行程安排,包含搭乘什麼航班,可以進行討論,但最終決定權仍在香港,且港府不接受台方派員到港押解陳。

一直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6日表示,陳同佳的代表律師、理律法律事務所的合伙人凃榆政5日已與台灣當局會面,希望給他們幾天時間處理陳回台的安排。

死者潘曉穎的母親6日在香港的電台節目上表示,作為一個母親,對陳同佳至今仍未赴台投案不可能釋懷,希望陳同佳走出來說出何時赴台,她會接受台灣法院的判決,就算陳同佳最終並非被判死刑,也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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