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11年!科教館遷建弊案前館長徐國士更一審逆轉無罪

台灣科學教育館,科教館(圖/記者李鍾泉攝)

 ▲國立台灣科學教育館遷建時傳出弊案,前館長徐國士更一審獲判無罪。(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纏訟11年的國立台灣科學教育館,2004年間遷建時爆發弊案,檢方認為當時的館長徐國士,與女友人董素貞等人,疑似圖利特定廠商,將標案交由能力不足的廠商承包,檢方於2009年間提起公訴。徐國士一審遭判刑7年半、二審判刑6年,但高等法院更一審7日宣判,改依罪證不足為由,逆轉判決徐國士無罪。可上訴。

位在台北市士林夜市旁的國立台灣科學教育館,2004年間由台北市中正區的南海路,搬遷到新址,當時由前總統陳水扁,盛大主持新館的開幕儀式。但科教館遷建過程中傳出弊案,時任館長徐國士疑似圖利特定廠商,疑似違法將具有蓋造科學館能力的得標廠商解約,再以重新招標等方式,將總價約5.5億元標案交由專業能力不足的廠商承造,涉嫌圖利特定廠商;之後徐國士等人再以不實驗收讓施工品質不佳的工程過關。

檢方獲報後,2009年6月間首度發動偵查行動,並聲押徐國士與其女友人董素貞等人獲准。全案於當年9月份偵查終結,檢方認定徐國士等人涉犯《政府採購法》、《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不法所得高達7千餘萬元,因此對徐國士等13名被告提起公訴。

案件進入法院程序,徐國士仍否認犯罪,但一二審均認定他有罪,一審將他重判7年6月,二審則將他改判6年。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進行更一審。

更一審於7日宣判,高院根據檢察官所提出之現有證據,就不利於徐國士之供述證據部分,或有瑕疵,或與非供述證據不符;另外不利徐國士之非供述證據部分,尚有合理可疑之處,無法積極證明有檢察官所指之犯行,高院因此判決徐國士無罪。另外董素貞部分,則遭判刑2年1月與4月,其中4月部分得易科罰金。本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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