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子倩/高雄報導
高雄又傳出所長知法犯法,喝酒上路甚至肇事,一名在六龜區兼任所長的52歲吳姓巡佐,6日晚間6點多,騎機車在旗山區旗南一路一段與大坑巷口,和一名劉姓女機車騎士發生擦撞,造成對方右腳瘀清,巡佐本身左腿撕裂傷但酒測值竟高達0.99,旗山分局將他依公共危險罪嫌究辦,高市警局也決定予記大過、免除所長一職。
▲所長知法犯法酒後騎黑色機車上路,醉撞女騎士。(圖/記者黃子倩翻攝)
高雄市警局指出,吳姓巡佐休假騎車發生交通事故,經查已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及相關行政規定,除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也立刻召開人評會將他的職務降調至警備隊並記一大過處分,刑責方面因檢方認為事證明確,目前無保請回中。
▲所長知法犯法喝酒上路,醉撞女騎士。(圖/記者黃子倩翻攝)
警察局長劉柏良在議會備詢,也立刻被媒體問到這件事情,劉柏良回應:「昨天晚上分局長跟我報告,要求分局長馬上調離主管職務,要求督察室派人調查,認為身為幹部不能以身作則相當遺憾,馬上從速從嚴究責。」
不過由於今年1月至今,連同吳姓巡佐在內,高雄已經有5名官警酒駕出事,加上之前高雄曾經有基層員警涉酒駕,直屬長官遭到連坐調職的狀況,吳姓巡佐又兼任所長,這回是否會牽連六龜分局新任未滿4個月的分局長,以及正在北部受訓的督察組長,目前仍是未知數。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