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蔡姓男子為了躲交通罰單,竟將機車車牌竄改依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一名蔡男為躲交通罰單,竟天真以黏貼黑色膠帶方式變造,將數字的9黏成8,經民眾察覺拍照檢舉。台北地院考量他在審理期間坦承犯行,雖依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起訴,考量他沒前科,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也獲緩刑2年,但得向公庫繳交2萬元,另外將變造車牌沒收,亦可上訴。
判決指出,蔡男於2001年2月6日領得車牌號碼OOO-096普通重型機車牌照後,因屢次有交通違規而收罰單紀錄,竟基於變造特種文書之下將「OOO-096」號機車車牌,以黏貼黑色膠帶之方式,變造為「OOO-086」號機車車牌。
今年1月9日下午,蔡男將車停放在新北市市區,經過機車旁的民眾覺得車牌詭異,將它拍下來檢舉,經警循線追查終於在隔月找到蔡男,並經同意搜索後扣得變造車牌1面,也遭檢察官提起公訴。
不過蔡男於台北地院審理時坦承犯行,北院認為牌照屬公路監理機關所發給,具有公文書性質,但蔡男卻以黑色膠帶黏貼在數字中間變更車牌,自屬變造特許之特種文書行為,將蔡男依偽造特種文書罪起訴。但法官審酌認為蔡男無前科且單親扶養2名小孩與父親,也在犯後已知所悔悟,因此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但可緩刑2年,不過得向公庫繳交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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