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圖/路透社)
記者陳政錄/綜合報導
港男陳同佳日前表示將在10月內來台投案,但至今台港官方角力不斷。對此,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7日強調,陳同佳赴台的主導權在於台方,對方需明確批准陳同佳入境,提供簽證及赴台日期等細節,而後香港可透過警務合作機制提供協助。他並重申,特區政府未與台方建立所謂聯繫窗口。
李家超就陳同佳案接受港媒《信報》專訪,再次就港府立場表態。他說,既然陳同佳願意赴台,只要台方安排則可成事,強調「自己立場很清晰,就是希望事件可以早日成事、早日完結。」
▲陳同佳去年10月23日,在香港犯「洗黑錢罪」刑滿出獄後,一直住在安全屋。(圖/路透)
他還舉2016年的石棺藏屍案為例,認為香港可以參考當年做法移交逃犯。李家超也重申,特區政府與台方從來沒有建立任何聯繫窗口,亦不想再就此問題爭論。
據了解,在受害人潘曉穎母親日前出面喊話,籲請陳同佳盡快投案下,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4日說,陳同佳的台灣律師於5日就案件與台灣相關部門會面,相信投案安排很快就會明朗。但管浩鳴在6日接受港媒訪問時僅說,有消息會進一步說明,並未透露會面結果。
對於港府否認與台建立「單一聯繫窗口」,以及陳同佳投案進度,陸委會則聲明稱,台港警方早在去年10月下旬已相互提供聯絡窗口,相關資訊也經台灣刑事局透過香港警務處轉知陳同佳。
陸委會表示,針對陳同佳案,我方希望依法將殺人嫌犯繩之以法、還給被害人公道,共同實現司法正義的立場堅定,「如果陳嫌確定要來台灣面對司法,隨時可以透過窗口聯絡,相關事宜已準備就緒,一切依法辦理。」
陸委會指出,對於港府屢稱無法律基礎又稱會提供協助陳嫌赴台的可行安排,實際卻是延宕近1年依然無所作為,必須再次強調,本案關鍵在於陳嫌真實的投案意願,以及港府的責任感。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