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孽子37刀砍斷母頭無罪將出獄!高院今開庭「裁定羈押3個月」

記者吳銘峯、陳羿妏/台北報導

桃園梁姓男子2018年間吸食安非他命後與母親爭吵,竟狂刺母親37刀,再將母親頭顱斬斷後,從12樓住處往社區中庭丟下,高院二審於8月間將他改判無罪,引發社會譁然。最高法院日前火速撤銷無罪判決,發回更審,由於梁男即將於下週二出獄,高院今(8日)上午緊急召開羈押庭。稍早最新消息傳回,梁男自10月13日起,裁定羈押3個月。

▲桃園弒母斷頭案梁崇銘高等法院開羈押庭。(圖/記者林敬旻攝)

▲梁男砍斷母親頭顱,丟下12樓,一度獲判無罪,8日重回高院開庭。(圖/記者林敬旻攝)

整起事件發生於2018年10月晚間,梁男吸食安非他命後精神不穩,與母親發生口角,他竟拿刀追砍母親,連砍37刀後,還將母親頭顱斬斷,從12樓住處的後陽台丟下社區中庭。警方到場後,梁男情緒激動反抗對峙,最後被優勢警力壓制逮捕,檢方依「家暴殺人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將他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後,二審高院根據鑑定結果,認為梁男案發時,因為吸食毒品,已「完全喪失」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所以改依《刑法》19條第1項規定「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最後高院於8月間判決梁男無罪,另外也未宣告施以監護等保安處分,直接送請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處置,判決出爐後引發社會譁然。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收案後,於上週二火速撤銷無罪判決,發回高院更審。由於梁男獲判無罪後,因另犯傷害案件遭判拘役55日定讞,而到桃園監獄執行。他的刑期即將於10月13日屆滿,為免發生憾事,高院緊急於今(8日)上午召開羈押庭,梁男10時50分在法警戒護下步入法庭,面對媒體詢問「是不是因為吸毒才殺媽媽」、「無罪有什麼話要說」,梁男均不回答。稍早,經法官評議後,更一審梁男自10月13日起,遭裁定羈押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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