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怡天控訴,館長販售衣服(左)上,使用「IFINITE POWER」商標侵權,求償300萬。(圖,資料照/翻攝王怡天臉書)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館長陳之漢於2019年11月間,開直播痛訴與格鬥家王怡天「INFINITE POWER」商標的爭議,引館粉、館黑網路論戰,王怡天拍片反擊後,向館長求償300萬元,北院8日判館長經營的「惡名昭彰」公司應賠償120萬元。
王怡天委任律師於審理中表示,館長應於協定後停止使用「INFINITE POWER」商標,卻仍繼續販售相關商品,應賠償300萬違約金,並提出王怡天於2015年註冊商標、2019年3月註冊核准、同年8月1日與館長簽下協定,以及同年8月5日智慧局認雙方商標相近等證據。
館長律師反擊,認為協定僅限定特定樣式,但王怡天卻主張,只要衣服上有「INFINITE POWER」字樣就是侵權,質疑根本是文字獄,強調本次爭議是雙方對合約解釋不同,館長對此也相當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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