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姓姊妹向橋頭地院控訴,在波蘭念醫學院期間遭魏姓男子毆打。(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黃宥寧/高雄報導
在波蘭就讀醫學大學的呂姓姊妹控訴,留學期間遭魏姓男子不僅以三字經辱罵,甚至用手臂掐頸部,壓至桌上導致她們受傷,返台後決定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共120萬元。一審橋頭地院判魏男應賠兩人共7萬元慰撫金及醫藥費1560元,姊妹花認為金額太低,提起上訴,經高雄高分院認定一審判賠金額合理,並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呂姓姊姊現年(36歲)、呂姓妹妹現年(32歲)兩人主張,2018年她們在波蘭盧布林醫學大學讀書時,魏姓男子(34歲)疑聽信王姓女友(26歲)對2人的不實指控,竟在上課期間先傳Line威脅,隨後就直接衝進教室動手毆人。呂姊表示,當下魏男不斷咆哮怒罵「XX娘」、「敢動我女人不想活了嗎」,還直接拉住她的衣領,並以手臂按壓她頸部,使她無法動彈,不僅如此連呂妹想上前阻止都遭阻擋魏男還拿椅子砸她。姊妹倆除了受傷對此也心生恐懼甚至回台向橋頭地院遞狀要求魏男給付折合台幣1560元醫藥費及兩人精神撫慰金120萬。
對此魏男於法庭上承認有與呂姓姊妹發生衝突,但他表示整件事會發生,是因為呂姓姊妹長期言語霸凌他的王姓女友,甚至聯手毆打,造成王女頸部及左下腿處等受傷,他因實在心疼女友遭遇,憤恨之下才會衝去呂姊妹教室理論,沒想到一靠近呂姊時,她就先動手,椅子也沒砸向她們而是甩到旁邊,加上呂姊也回嗆「不想活了是不是」,表示姊妹倆並無心生畏懼,當下也是下課時間並無限制姊妹倆自由。
對此高雄高分院,經合議庭法官開庭調查,認為魏男對姊妹倆傷害是確實且對姊妹倆有侮辱及恐嚇言詞,但考量魏男經濟狀況等情形,認為一審橋頭地院審判並無不當,駁回上訴,判決魏男需賠償呂姓姊妹共7萬1560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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