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後被「異樣眼光」對待!男怒開槍洩憤…警10小時內逮人再入牢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吳姓男子,委託同姓的友人租車,9日下午先後在屏東市兩處開槍逃逸,屏東警分局獲報調閱監視器找到租車人,循線查出他涉案,積極在高屏兩地展開追緝,由於逢國慶連假車潮,警方出動5部車尾隨,顧及用路人安全,昨晚掌握他出現在高市一家出租車行,計畫3度換車逃避查緝時,立即動手將他逮獲。

▲屏東縣吳姓男子涉嫌開槍洩恨,被被屏東警方逮獲送辦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屏東縣吳姓男子涉嫌開槍洩恨,被被屏東警方逮獲、起出槍械送辦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以下同)

▲屏東縣吳姓男子涉嫌開槍洩恨,被被屏東警方逮獲送辦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吳嫌落網、作案槍械。

▲屏東縣吳姓男子涉嫌開槍洩恨,被被屏東警方逮獲送辦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據悉,吳嫌表示,兩年前因毒品案出獄後,懷疑別人都以異樣眼光看他,因此心生不滿,才會開槍洩恨,為避免被發現,才委託吳姓友人出面租車,警方訊後依槍砲彈藥刀械制條例將他送辦。目前了解,其吳姓友人並不知情,暫列為證人。

屏東警方於8日13時40分許接獲報案有人在屏東市昆明、崇德一街先後開了3槍,縣警局長李文章獲報後立即指示轄區的屏東警分局及刑警大隊組成專案小組查緝,並向刑事警察局偵八大隊請求支援,報請屏東地檢署察官指揮偵辦。

專案小組展開追查並調閱監視偵辦,確認涉案車輛,並在30分鐘內查知37歲吳姓嫌犯嫌身分;發現他透過吳姓友人代為租賃車輛犯案,在追緝過程中,吳嫌於18時許即將所租車輛返還,意圖以更換交通工具的方式逃避警方追緝。

警方「以車追人、以人找車」的方式往返高屏地區,確認吳嫌蹤跡及使用車輛,跟監4個多小時,期間吳嫌2人繞行高雄及屏東市區,由於昨天是國慶連假前一日,下午起即湧現車流,專案人員雖多次以5輛偵防車尾隨於後,但考量民眾及其他用路人安全,持續跟監。

終於在22時30分許,發現吳嫌出現在高雄市一處租車行,意圖以租賃其他車輛的方式繼續逃亡,等他們進入租車行辦理租車手續時,迅速逮獲,在他的車內起出涉案槍枝1把及子彈11發等證物,帶回偵辦,訊後依法送辦。

屏東警方說,這次能迅速破案,主要由於屏東縣警方及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在案發後透過合作無間的查緝行動,迅速逮獲吳嫌,對犯案之徒給以當頭棒喝,也宣示了警方「治安零容忍」的決心,提供民眾一個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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