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上女友閨蜜!新北男「闖紅燈」狠喊:弄死妳…她站一旁目擊全程

▲桃園市張姓男子去年起透過交軟體陸續認識3名未成年少女,私下假藉「按摩治病」,卻趁機摸胸猥褻或性侵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新北男在女友面前性侵女友好友,下場遭判刑3年6月。(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戴若涵/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子阿亦(化名)2018年間與女友、女友的朋友小綠(化名)外出唱歌,孰料,3人一同回到阿亦住處後,阿亦竟當著女友的面,不顧小綠生理期來,恐嚇對方自行脫下褲子性侵得逞。小綠事後崩潰報警處理。法院審理後,判阿亦有期徒刑3年6月,案經上訴高院也遭到駁回,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亦2018年1、2月間某日晚間與女友、小綠外出唱歌,結束後3人一同返回阿亦位於新北市的住處。隔日上午阿亦一見小綠竟然起了邪念,先是要求對方陪他一起喝烈酒,或是自行脫下褲子讓他撫摸下體,若小綠不同意的話,他就要將小綠的個人資料公開到臉書社團「爆料公社」,要「弄死妳」摧毀小綠的人生。

小綠見狀只好害怕地喝下烈酒,由於她生理期來腹部相當疼痛,為求早點脫身,這才脫下身上的褲子,沒想到阿亦卻獸性大發,不顧她的推拒,出手撫摸外,還硬上小綠得逞,讓她事後崩潰報警處理,阿亦女友也替小綠作證。

雖然阿亦辯稱,當天小綠有答應讓他撫摸下體;阿亦律師則稱,小綠是因為向阿亦討錢未果,才會自稱遭到性侵,另外,阿亦女友有智能問題,說詞不能佐證。但法官檢視小綠、阿亦女友的證詞發現,2人歷次證詞並無太大出入,就算細節有些微差異也可能是因記憶力問題造成,對整體證詞的認定並沒有阻礙。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不採信阿亦的說詞,認為他犯後一再否認犯行,還毫無悔意,雙方也沒達成和解,最後依照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3年6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日前遭到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發現年輕的小祕密!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