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結車駕駛輾斃騎腳踏車的14歲少女,判決確定不到2月又被抓包酒駕。(圖/ETtoday資料照,下同)
記者戴若涵/高雄報導
高雄市大社區三民路一處路口2018年間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14歲騎著單車的少女遭轉彎聯結車當場輾過,還拖行約2公尺,導致少女當場上下半身幾乎分離明顯死亡,事後聯結車駕駛與少女家屬成立調解,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0月,獲緩刑3年。孰料,事件才過去1年多,該名駕駛又被逮到酒駕,遭撤銷緩刑,他提抗告也遭駁回。
判決指出,周姓駕駛2018年7月30日晚間7時許,開著聯結車載貨結束準備回公司,行經三民路與三中路交叉路口時,打算右轉進三中路時,竟然沒有禮讓直行車就隨意右轉,當場與騎著腳踏車的14歲少女發生碰撞,車輪直接輾過倒地少女的腹部,導致少女當場死亡。
橋頭地方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審酌周男主動向到場警員坦承自己就是肇事者,符合自首要件,但未與少女家屬達成和解,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周男有期徒刑11個月;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法院審酌,雙方已經達成調解,且少女家屬也願意給周男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改判10月,並給予緩刑3年,2019年10月15日判決確定。
不料,周男2019年12月8日卻又酒駕上路,被警察抓包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5毫克,遭判刑2月確定,法院同時也撤銷他的緩刑。雖然周男提出抗告稱自己家境清寒,身負一家老少養育重擔,老父年81歲,患有癌症及老人痴呆症,母親年事亦高達78歲行動不便,需依賴他扶養照顧,自己犯的與緩刑宣告的罪名也不同,又是2月的輕罪,請求法院撤銷裁定,但法官認為他欠缺法治觀念,將周男抗告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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