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承擔「全民打新冠疫苗」 陸醫保局:超出能力

▲▼捐血,抽血,醫療,疫苗示意圖。(圖/CFP)

▲中共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接種新冠肺炎疫苗」納入醫保全額報銷。(示意圖/CFP)

記者曾俊豪/綜合報導

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有中共全國人大代表提出建議,將接種新冠肺炎疫苗納入醫保全額報銷。對此,中國國家醫療保障局回應,新冠肺炎疫苗接種人數眾多,所需費用總額高,明顯超出醫保基金承受能力。

中國國家醫療保障局9日在官網發佈《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9354號建議的答覆》,內文提到,疫情發生以來,截至2020年7月19日,全中國的新冠肺炎確診和疑似患者發生醫保結算13.55萬人次,涉及醫療費用18.47億元(單位:人民幣,以下同),醫保支付12.32億元,支付比例達到67%。

事實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將疫苗分為免疫規劃疫苗和非免疫規劃疫苗,免疫規劃疫苗由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等組織集中招標或統一談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實行統一採購,政府免費向居民提供。

▲目前將近上百種疫苗候選正在研發中,而其中23種疫苗已進入臨床評估階段。(示意圖/CFP)

▲中美在新冠疫苗「賽跑」中拉鋸。(示意圖/CFP)

另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30條規定,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中則指出,預防性疫苗不納入醫保支付範圍,故疫苗及接種費用等疾病預防控制項目應通過公共衛生服務資金渠道予以解決。

中國國家醫療保障局在《答覆》提到,目前中國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水平特別是城鄉居民醫保的籌資水準較低,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籌資僅800元左右,而此次疫苗接種人數眾多,所需費用總額高,明顯超出醫保基金承受能力。

《答覆》強調,當前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立足於為群眾提供基本疾病治療保障,滿足群眾基本醫療需求,還沒有能力將支付範圍擴大到疫苗等非治療性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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