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明在馬拉松之夜活動會場,三度騷擾介紹運動器材的小晴。(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碩士肄業男子阿明(化名)去年11月間參加一場馬拉松選手之夜活動時,三度撫摸女子小晴(化名)的臀部,當場遭逮。日前彰化地院審結,依性騷擾罪,將阿明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明去年11月19日前往一處展覽館參加馬拉松選手之夜活動,在運動品牌前,見小晴正在介紹運動器材、不及防備時,竟從後方伸手觸摸對方臀部,見小晴未出聲,還再次摸了一把,事後一度離開現場;同時間,小晴向一旁廠商求助,協請留意阿明是否再度出現,孰料,不久後,阿明見小晴繼續介紹時,又跑上前觸摸小晴臀部,而小晴立即轉身抓住阿明的手,當場抓人。
阿明面對訊問時,均保持緘默,或者答稱「我不知道」、「不記得了」;阿明胞姊出面證稱,阿明就讀研究所時,恐慌症發作,生活從此一塌糊塗,在外租房皆由姊妹支付生活費,也長期在精神科就診、拿藥,整天無所事事,以前會去酒家找女人,現在沒有錢去。
不過,法官勘驗小晴、目擊廠商說詞後,認為事證明確,阿明犯行堪以認定,而阿明狀況雖顯示其生活態度消極,但難認是因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而犯案,因此不宜輕罰。
對此,法官認為,阿明僅為滿足一己私慾,造成小晴不悅且身心受創,始終未認錯,綜合上述狀況,依性騷擾罪,判阿明3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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