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義被依法判拘役20日。(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昱萱/台南報導
一名男子「阿義」(化名)在3個月內,兩度跑到台南某國小的一處空地,公然在該處露鳥打手槍,誇張的行徑讓警衛相當傻眼,趕忙報警處理。對此,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法判他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阿義日前跑到台南某國小廁所前方的空地,當場將褲子脫下,公然將生殖器裸露在外,並以右手上下搓動之方式手淫。怎料,他食髓知味,3個月後又用同樣方式闖入校園內,再次前往該地,並基於意圖供人觀覽而基於公然猥褻之犯意,於不特定人得共見聞之情況下,進行猥褻之行為。
阿義於警詢、偵查中對於案情坦承不諱,且又有警衛的證詞與監視器畫佐證,因此阿義的犯嫌堪以認定。法官審酌阿義犯罪動機、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認為其雖然沒有接觸到學童,但他在國小裸露性器官而猥褻的情況,有危害同學之虞,且敗壞善良風俗。對此,台南地院審理後,依犯公然猥褻罪,共二罪,各處阿義拘役15日,應執行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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