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廖姓機車騎士去年10月14日上午7時許行經基隆市中正區正豐街,因為違停貨車擋到視線,沒有注意到違規穿越路口的吳姓路人,閃避不及撞上,雙雙掛彩送醫。不過,由於吳男並未依照規定走斑馬線穿越路口,不僅挨撞受傷,事後還被基隆地院法官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吳男離斑馬線不遠,卻選擇違規穿越路口。(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非本案事發地點)
判決書中提到,張姓男子(已獲撤告)事發當天將貨車違規停在紅線上,廖姓騎士由正豐街往豐稔街方向行駛,因為視線被貨車擋住,沒有注意到穿越路口的吳男,等到人突然從車子旁邊冒出來,已經來不及閃避,當場撞上,人車倒地。
這一撞吳男右肩近端鎖骨骨折,廖姓騎士則受到右肩擦挫傷、雙手、左膝及左踝擦挫傷等傷害,他忍痛爬起來報警,並向到場處理的警員坦承自己就是肇事者,願意自首接受裁判。
不過,檢警進一步調查,發現挨撞的吳男其實是違規穿越路口,距離事發地點約38.3公尺的地方設有斑馬線,他卻不走,也沒有注意右側來車,才會發生車禍受傷,可見他的過失行為與騎士受傷具有相當的因果關係。
基隆地院法官認為,吳男雖然與廖姓騎士達成調解,但至今仍未賠償,考量到他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母親也不准家人協助賠償,最終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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