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陸軍軍官認為薪水不夠用,竟提供存摺給賭博網站當人頭帳戶,遭法官判刑。(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陳韻如/高雄報導
陸軍軍官阿豪(化名)因為缺錢花用,竟提供銀行存摺、密碼等證件給賭博網站當人頭帳戶,經警方網路巡邏查獲其犯行,立刻將他依法送辦。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幫助犯圖利聚眾賭博罪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
判決書指出,阿豪2017年3月3日到銀行開戶後,便將他的存摺、金融卡及密碼交給一名姓名不詳的男子,讓賭博網站提供給賭客匯款兌換簽注的點數。
該名男子取得阿豪的銀行資料後,就與其所屬的賭博網站成員共同架設了「LEO娛樂城」賭博網站,供不特定的多數人能自由到該網站申請帳號,並以國內外職業與業餘球類賽事輸贏結果為簽賭對象簽賭,或是提供收費的互動視訊等服務,但必須先將賭資匯入阿豪的帳戶中,以1比1的匯率兌換點數來下注簽賭。
案經警方網路巡邏查獲此事,警方立刻調取該銀行帳戶的交易明細過濾,確認有賭客將賭資會給阿豪後,立刻將他依賭博罪移送法辦。
對此,阿豪否認犯行,便稱自己得帳戶存摺跟金融卡、密碼全都遺失,當初會開戶是為了想跟同事一起投資股票,上網搜尋資訊後,就有一個人主動與其聯繫,並請他們去開戶,他先完成開戶後,有把網路銀行與金融卡密碼寫在紙上,並拍照給對方看,「但是絕對沒有把帳戶給他使用」。
阿豪同事也出面證實阿豪所說,並稱阿豪因為覺得薪水不夠用,才決定投資,而阿豪開完戶後,他因覺得怪異,曾叮囑過阿豪不要提供帳戶,而他則因為公務繁忙,遲遲未去開戶才不了了之。
法官審理時發現,阿豪的帳戶已依照指示設定相關約定轉出帳戶,若他只有提供提供網路銀行密碼,應該只能夠使用網路銀行約定轉帳的功能,不可能有自動提款機的交易紀錄,且深入追查帳戶的交易紀錄中,確實也有金融卡提款卡紀錄,因此不採信阿豪說法,將他依法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可上訴。
【更多新聞】
快訊/屏東男「揹十字架自焚」!禮納里部落抗議變調 送醫搶救中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