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名醫翻拍妻子存在雲端硬碟裡和男同事親密照片,挨告妨害秘密罪。(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陳姓小兒科醫師去年打官司,指控剛離婚的妻子,在離婚前與男同事外遇,台北地院依陳醫提出的2人親密合照和驗孕棒照片,判男同事要陪陳醫15萬元,陳妻則反控陳醫侵入她的雲端硬碟盜取照片,台北地檢署認定陳醫並非無故入侵,但翻拍他人隱私照觸法,13日依妨害秘密等罪起訴陳醫,請求法院簡易判決處刑。
陳醫2019年向台北地院提告指控,他在2018年3月間,使用家中電腦時,發現妻子的google雲端硬碟中,有妻子和男同事親密倚靠的合照,還有妻子使用驗孕棒的照片,後續再蒐證發現,妻子曾搭著男同事的車,一起進入汽車旅館,當晚妻子又在健身房打卡,秀出和男同事及友人合照。
陳醫事後和妻子協議離婚,但請求妻子和男同事要賠償侵害配偶權的損失,陳妻一看到陳醫拿出的證據,就另外向台北地檢署反告陳醫,涉嫌未經同意,無故侵入她的電腦、妨害秘密等罪。
檢察官調查認為,陳醫使用的家中電腦沒有密碼,開機後也是自動登入雲端帳號,陳醫並沒有使用不法手段入侵,但是陳醫也坦承用手機翻拍他人隱私照片,因此依妨害秘密等罪嫌,起訴陳醫。至於陳醫請求賠償的官司,法院認為陳依協議離婚時,已經簽名放棄對妻子提告權利,先前已經判決,只有男同事要賠償陳醫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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