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楠梓廠區保全刺殺女同事,遭法官判刑17年半。(圖/資料照)
文/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3日電)日月光公司K23廠周姓保全去年9月和同事陳姓女子發生口角,竟外出買水果刀返回刺死陳女再自首。高雄高分院今天上午維持原判,依殺人罪判周男17年半,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由中鋼保全公司派駐在日月光K23廠中控室的駐衛保全員周子傑,和陳女是同事關係,但周子傑去年9月14日晚間和陳女在中控室值班時,因兩人發生口角,周子傑竟違規外出購買水果刀,返回刺傷正在休息的陳女。
由於陳女當時正在中控室旁房間坐著休息,周子傑見狀,竟正面朝陳女左胸刺入一刀,陳女受傷逃至中控室不支倒地,周子傑則持公務手機報警自首「我殺了同事」,陳女當天上午6時22分因失血過多死亡,案經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
橋頭地院法官審理時,周子傑自稱平時遭陳女職場霸凌,但經檢視兩人LINE對話紀錄,卻發現周子傑不但將帳號改為「Jay Chou」、照片改為歌手周杰倫,還不斷向陳女打聽另名女同事感情狀況,合議庭據此認定職場霸凌應非事實。
橋頭地院一審審酌周子傑符合自首減刑要件,但尚未與陳女家屬和解、未坦承犯案動機等,依殺人罪判處他17年半徒刑,褫奪公權6年。周子傑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今天上午駁回,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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