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男中刀後血流滿地,友人發現趕緊報警與叫救護車。(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陳姓男子向胡姓男子敬酒時,被嗆「你算什麼咖、沒資格和我敬酒」,他耿耿於懷事後竟持摺疊刀一刀刺死對方。法官則以陳酒後一時衝動,並非故意犯,裁定後無保請回。這讓死者哥哥無法接受,他認為,弟弟遭一刀斃命,好好的一個人被殺死了,法官怎會做出這種判決?以後要如何再相信司法?而檢方表示將提抗告。
平鎮警分局指出,10日凌晨1時52分,46歲的陳男酒後經過平鎮區南豐路某家快炒店前,發現45歲的胡姓男子轎車停放店前,到店內發現胡與曾姓等4名工人喝酒;陳先以甩棍攻擊胡,兩人扭打後現場一片混亂,被友人拉開時,發現胡以手捧住左胸處倒在地上、血流滿地,驚覺胡被陳以刀子猛刺一刀。而陳行兇後逃逸無蹤。
▼警方在案發2小時後,在中壢區某家按摩店查獲陳男竟在睡大覺。(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陳男被警方依殺人罪嫌移送桃檢偵辦。(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曾姓友人報警並找來救護車將胡男送醫急救,經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警方據報後,根據現場附近監視畫面鎖定陳男涉有重嫌,2小時內在中壢區某家按摩店找到呼呼大睡的陳到案。
據指出,行兇的陳男與死者都是工人,雙方曾因敬酒問題起口角,陳不滿胡常以輕視語諷刺他,甚至當面被嗆「你算什麼咖、沒資格跟我敬酒」,讓他在朋友間很沒面子,兩人為此曾發生多次衝突。
▼警方起獲陳男作案用的折疊刀證物。(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檢方以陳男有逃亡、犯下本刑最輕5年以上重罪,依殺人罪嫌將陳聲押。桃園地院法官以陳的酒後行為無法預知行為結果,並非故意犯,難認有殺人之故意,加上無證據顯示有逃亡之虞,11日裁定無保請回並限制住居。對此,桃檢強調將提出抗告。
《自由時報》報導,死者哥哥對法官的裁定很無奈又驚訝,他說,陳男預藏兇刀,將弟弟一刀斃命,這不是過失殺人;好好的一個人被殺死了,兇嫌卻無保請回,如今要如何讓他再相信司法,法官怎麼會這樣?他想問法官,是基於哪條法律做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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