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劉佩婷/綜合報導
聯合國減少災害風險辦公室表示,在2000年至2019年之間,發生了7348起重大自然災害,海嘯和颶風奪走了123萬人的生命,影響了42億人口,並造成了2.97兆美元(近新台幣90兆元)的全球經濟損失。根據聯合國報告《 2000- 2019年的災難人類成本》中顯示,這幾乎是1980-1999年記錄的4,212場災難的兩倍。
▼南卡颱風重創越南。(圖/路透)
這些災難中的絕大多數與氣候有關,研究人員指出,過去20年中,洪水、暴風雨、乾旱、熱浪、颶風和野火都大大增加了。尤其是亞洲最為嚴重,在2000年至2019年期間遭受了3,068起災難事件。其次是美洲的1,756起災難和非洲的1,192起。
受災最嚴重的國家是中國,經歷了500多次自然災害,其次是美國,發生了467次災難事件,最致命的事件包括2004年印度洋海嘯,2008年緬甸納爾吉斯氣旋和2010年海地地震,這是最致命的災難,因為每場災難都造成超過100,000人死亡。
▼上海陷霧霾災害。(圖/CFP)
《巴黎協定》規定全球目標升溫小於攝氏2度,並致力於限制在1.5度以內,研究指出,現今地球暖化之下,除非能夠大量減少工業用排放的廢氣,否則全球的氣溫將會升溫至攝氏3.2度或更高,嚴重威脅到我們的生活環境。為了實現巴黎協定的內容,未來十年必須每年減少7.2%的排放量。
聯合國秘書長安東尼歐·古特瑞斯指出,要減少氣候災害與環境惡化對我們來說能夠進步的空間很小,但政府還是會將公共利益與人民的生命安全擺在最前面。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