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張姓女大生來自單親清寒家庭,平時一家五口同住,但媽媽生病,最小的弟弟又有先天性心臟病,所以她2年來都在超商打工貼補家用。怎料老闆近期惡意逼退,不僅打電話酸她母親「人窮不能沒有志氣」,還拒付薪資和資遣費,讓女大生忍無可忍,決定提起民事訴訟。
張姓女大生住在南投縣竹山鎮,住家相當簡陋,與媽媽、弟妹4人相依為命,雖然南投縣府每月補助低收入戶2萬多元,但媽媽每月醫藥費就要3萬多元,生活相當拮据,所以她利用在台中讀書的機會,2年來到超商打工補貼家用,每月賺取1萬到2萬多元。
▲張姓女大生超商打工,僅因店長不滿,無故遭砍班「變相減薪」。(圖/東森新聞)
不過,超商劉姓店長只要不滿意店員表現,就會動輒以「減班」作為處罰,常常讓女大生備感壓力。今年8月15日,劉姓店長責備女大生漏挑架上過期商品,只讓她每周上1天班,換算下來,女大生每周少賺4000元,幾乎沒有收入,連自己基本生活都成了問題。
隔天,女大生錯愕之餘,向店長提出離職。但劉姓店長以「離職必須在2周前預告」為由,要求她繼續留任到8月31日,卻拒絕給付即日起到月底的薪資,也不願付資遣費。女大生無奈地說,「他(店長)用減班讓我不能工作,但又不讓我離職,等於我那段時間都沒薪水。」
▲劉姓店長常常動輒以「減班」要脅,事後還嗆聲「寧願給政府也不給妳」。(圖/東森新聞)
女大生思考再三,決定向台中市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怎料劉姓店長聽聞後,竟打電話給女大生母親,狠酸「人窮不能沒有志氣」,還嗆女大生「我寧願把錢給政府,也不給妳!」
女大生不滿母親遭辱,調解時要求店長支付應付薪資、資遣費、故意減班損失等,總計6萬多元,還有騷擾家人的精神撫慰金,但雙方未達成共識。後來第二次調解,店長表示願意恢復雙方雇傭關係,但女大生無法接受母親受辱,斷然拒絕,將提起民事訴訟。
根據《東森新聞》報導,劉姓店長面對鏡頭,僅低調表示,「我不接受採訪,如果你有問題的話,要找我們總公司。」對此,總公司回應,目前已進入勞資調解階段,雙方將持續溝通,以取得共識。
▼劉姓店長低調不願受訪。(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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