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宜蘭李姓女子號稱有陰陽眼,並且可以隔空向神佛抓藥,還自封「佛醫」,但她被指控2012年至2014年間誆騙一對張姓姊妹,讓她們拿出3950萬餘元購買佛地消災解厄。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李女假借神通之力取信,導致張姓姊妹誤信真的可以醫治疾病,最終判她應賠償兩人各197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李女自稱可以隔空抓藥,因此被封為「醫佛」。(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張姓姊妹在判決書中主張,李女自稱醫佛,2012年1月間誆騙「要買佛地對往生的人比較好,對我們的身體方面也會比較好」、「購買小佛地可共修供佛」,當時她們信以為真,乖乖匯款買佛地;2014年間父親過世後,對方又騙說「要買大佛地,功德比較大,對家族及全家都比較好,消災解厄,可以大家一起共修」、「買大佛地,就是買地蓋房子,可以當佛地來共修供佛,對往生的人也比較好,也可以增加福德」,她們再度上當並匯出款項,前後一共給出3950萬餘元。
然而,姊妹倆等到2017年底都沒有被告知購地結果,於是請子女陪同前往李女家詢問,結果得到「錢是用來彌補我為妳們承擔禍害的對價」,這才驚覺受騙,氣得提告各自求償1975萬元。
面對上述指控,李女辯稱,張姓姊妹是因為家產問題來尋求宗教方式處理,拒絕之後,兩人竟然委請白龍王施以邪術,她才勉強同意與菩薩溝通,協助取回張父在2013年間出售的土地,匯款的費用是作為傷害她的賠償,「當時我丈夫突發急性腎衰竭,可能與她們委請他人施以邪術有關,我勉為同意協助,她們履行承諾(給錢)」,而且一直以來她都是替人治病並收取費用,並未以購買佛地共修為由,逼信徒捐獻。
▲李女辯稱從未要求信眾買佛地,但被證人打臉。(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不過,劉姓證人出面證稱,她是在2012年12月間找上李女治療,期間遇過張姓姊妹好幾次,那時有8個人被選為金剛,要前往佛堂發願,李女曾向信眾表示可以買佛地共修治病,以後還能拿來度假用,「某次治病時,老師向我說,張姓姊妹有說如果取得父親財產,會拿錢來買佛地,至於最後有沒有買成,我不清楚。」
刑事方面,李女已被依詐欺取財罪判處2年8月有期徒刑確定。而在民事求償方面,高等法院合議庭認定她假借神通之力誆騙姊妹倆,上述辯詞不足採信,日前裁定應賠償姊妹兩人各197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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