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李姓女子於7月間,「沒穿內褲」在圓山花博動漫展,當眾拉起裙子露出下體,被攝影師拍到後照片瘋傳,不僅主辦單位嚴正抨擊,Coser圈(角色扮演)也群起撻伐,檢方依妨害風化罪嫌起訴;北院15日開庭,李女否認犯罪,稱當時會露出下體是喬姿勢時的意外,且她也沒因此滿足自己性慾,不構成「猥褻」罪,卻當庭遭法官打臉。
▲李女在動漫展上裸露下體挨告,出庭辯「沒滿足性慾」否認犯罪,遭法官打臉 。(圖/記者羅志華攝)
今日開庭,法官考量李女還是學生,表示如果她認罪,會考慮判緩刑,但李女一開口便否認犯行,稱男友現場雖有提醒她,但當時2人有些距離,她聽不清男友說甚麼,也不確定自己露到「甚麼程度」,才因此被拍,並不是故意要露給別人看,而動漫展主辦單位,也只規定不能過分裸露,沒說「禁止不穿內褲」。
李女表示,她在沒有想給別人看的情況下,被別人拍到,應該是拍的人妨害秘密,她才是受害者,且法律中的「猥褻」,指「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而她又沒有藉由被拍來滿足性慾,也不是故意的,認為自己並不犯《公然猥褻罪》中,所指的「意圖供人觀覽」。
但法官表示,法律中的猥褻,提到「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講的是別人,而不是當事人,認為李女應了解法條再做答辯。
至於檢察官提臉書社團截圖她的發言,主張她是故意露出,李女表示,那是臉書私密社團,且裡面發言反串風氣相當盛行,大家都在裡面講笑話,她當時的言論也是反串,並希望傳男友出庭,作證她並不是故意露出,本案將擇期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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