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激戰46回!小三嗆「沒沙發怎麼做」 法官打臉:四腳獸很常見

▲▼ 親熱,做愛,性愛,上床,戀愛。(圖/免費圖庫pixabay)

▲男子阿玄背著妻子偷吃公司女同事,2人激戰足跡遍布工廠休息室、公務車、摩鐵。(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新北報導

已婚男子阿玄(化名)背著妻子偷吃,與公司吳姓女同事發生3、40次性行為,激戰足跡遍工廠休息室、公務車、摩鐵、租屋處。吳女事後遭玄妻提告,法庭上她辯稱,工廠沒沙發、公務車空間也狹小,這些地方根本難以性交,但法官不採信她說詞,認為日常生活中「四腳獸、車震」多有所聞,在勘驗雙方對話紀錄及墮胎證據後認定2人婚外情屬實,審結判吳女須賠償正宮40萬元。可上訴。

在桃園某機械公司任職的男子阿玄,2017年5月才與妻結婚,沒想到婚後剛滿1年,他就開始背著老婆與同事吳女上床,2人不僅曾在工廠休息室打砲至少20、30次,期間也曾於公務車、摩鐵、吳女套房發生過性行為,前後加總次數約33至46次,吳女甚至還為此懷孕,2019年3月間前去婦產科進行人工流產手術。

玄妻知道先生外遇後,身心大受打擊,除了開始出現情緒低落及失眠等狀況外,也患上憂鬱症。對此,她提告向吳女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法庭上,吳女強調自己與阿玄只是同事關係,她因聽聞男方婚姻出問題給予關心,沒想到卻遭玄妻誤會,同時她也表示,自己先前去做的流產手術是她與前夫的第3胎,不是阿玄的種。

吳女再辯稱,工廠休息室既骯髒又陰暗,裡面沒沙發、沒椅子,公司車也非休旅車,空間狹小,實在難以發生性行為,認為玄妻指控不符合常情。

新北地院審理時勘驗雙方對話紀錄,發現吳女曾傳訊阿玄,「所以我就是你的砲友嘛」、「我就是你一個洩慾的工具而已」等語,由此推論2人確實有發生性行為。

至於吳女強調休息室、車內空間難以做愛一事,法官指出,依常情來看,性行為的姿勢及發生地點,只要男女兩情相悅,並沒有一定的限制,且在日常生活中,四腳獸(即以站姿發生性行為)、車震等社會新聞事件也多有所聞,故審結不採信吳女說詞,判她須賠償正宮40萬元較為適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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