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喊:讓大哥抱一下...從後方貼近雙手下探!她嚇到身體猛抖

▲▼ 居家清潔、打掃(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阿義性騷擾女同事,而被判處2月徒刑。(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昱萱/台北報導

一名清潔工「阿義」(化名)日前趁著另名女清潔工「花花」(化名),不注意的時候,藉機從後貼近對方,並觸碰她的臀部,而阿義事後竟然還辯稱,只是想要對花花表示謝意,行徑相當誇張。對此,台北地院審理後,依法判他2月徒刑。

判決指出,清潔工阿義日前在地下一樓垃圾儲藏室邊,看到另名清潔工花花,竟然就基於性騷擾犯意,趁她來不及抗拒時,從後方貼近並伸手環抱對方,過程中不僅觸碰花花的腹部,甚至還伸手撫摸了她的臀部。

阿義誇張的行徑,讓花花氣得向主管投訴,而阿義辯稱,觸碰對方的身體只是想表達謝意,沒有性騷擾之意,而雖然花花也證稱,阿義在走入儲藏室前,確實有說,「謝謝,讓大哥抱一下」,但花花被抱住之後,當下身體猛抖了一下,並立刻離開現場,而她也表示,對於阿義的舉動毫無防備,確實被對方的所作所為嚇到。

對此,法官認為,兩人難認有何特別之親密私誼,且臀部並非一般正常社交禮儀下,所得觸摸之身體部位,一般女性應不會容許該部位任意讓異性甚至同性觸摸,如果阿義只是要表達謝意,亦無環抱花花並觸碰她腹部、臀部之必要。

對此,法官審酌阿義並前科,但為逞一己私慾,未能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對花花環抱、觸摸腹部及臀部之性騷擾行為,且犯後否認犯行,迄今也未與對方達成和解,因此依犯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性騷擾罪,判他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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