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戴若涵/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陳姓男子因為不滿遭另名胡姓男子謾罵,竟持摺疊刀朝對方胸口猛刺。檢方訊後依殺人罪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桃園地院以「酒醉一時衝動,非故意犯案」為由,裁定無保請回,檢方不服抗告,桃園地院稍早更裁,裁定陳男羈押獲准。
▲桃園市陳姓男子10日凌晨持摺疊刀1刀刺死胡姓男子。(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回顧整起事發經過,45歲陳男與45歲胡男先前曾因敬酒問題起爭執,10日凌晨1時許他酒後經過平鎮一間快炒店見到胡男,竟持摺疊刀衝進快炒店內,朝胡男左胸口猛刺一刀,接著便倉皇逃逸。胡男同行友人見狀,趕緊報警處理。
警方到場後,趕緊將鮮血狂湧的胡男送醫搶救,但人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陳男被逮後,遭檢方以有逃亡、串證之虞,依殺人罪嫌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但桃園地院認為,陳男是「酒後行為」,無法預知行為的結果,也不是故意的,加上沒有證據顯示他有逃亡的可能性,裁定無保請回並限制住居。
檢方13日不服裁定結果提出抗告,高院15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桃園地院更裁。16日下午3時,陳男現身桃園地院出庭,他表示,從無保到更裁這段期間心情平和沒想太多,只擔心就讀大學的女兒,所以這幾天還是努力工作,而且還要想辦法申請低收入戶,希望能獲得通過,確保女兒還有一點收入保障,至於案發過程則會詳細向法官報告。
稍早更裁結果出爐,法院指出陳男涉犯殺人重罪,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裁准收押,但未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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