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莊姓男子今年7月間在平鎮區某家烤鴨店買半隻烤鴨回家當晚餐,未料與妻子友人享用後卻拉肚子,氣得上店家網站留下負評,未料卻搞錯店家挨告。(圖/翻攝自店家網站)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莊姓男子今年7月間在某知名烤鴨店網站留下不推薦負評聲稱,「老婆首次買半隻烤鴨回家當晚餐…未料3人吃完後都在馬桶上拉肚子…謹慎啊…」等語,店家則回擊「當天根本沒營業」並截圖提告,大批網友也認為莊男應該是搞錯店家了,莊男事後查出搞錯店家趕緊留言道歉,強調絕未有誹謗店家之意;桃檢根據莊男供詞確認是搞錯店家,也在網站留言道歉,偵結予以莊男不起訴處分。
檢警指出,32歲的莊姓男子在今年7月14日下午5時許,在龍潭區某烤鴨店網站留言「不推薦XX北京烤鴨...昨天老婆第一次買半隻當晚餐,加炒了米血糕、金針菇、高麗菜,整個量很多,可惜餅皮明顯不夠,我跟老婆與一位好友3人共食,今天3人都在馬桶上拉肚子...」,店家察覺後立即在網站反擊聲稱13日公休沒營業,且他們的炒鴨骨也不會加配料去炒,懷疑莊男惡意誹謗,嚴重影響商譽,也向警方提告妨害名譽,不少網友也質疑莊男根本搞錯店家,亂留負評確實影響店家名譽。
莊男後來發現搞錯店家,趕忙在烤鴨店家網站粉絲頁下方留言道歉,他聲稱沒有要誹謗店家的意思,因為確實他與老婆、友人吃過後都有拉肚子情況,才會想向店家反映注意衛生,他看到店家回覆後,查看地圖才發現搞錯店家…
桃檢認為,莊男購買烤鴨店家與留錯負評的店家,在地圖上查看相距約有3.8公里差距,莊男也出示與妻子、友人Line之間對話,證明確有拉肚子情形,發現搞錯店家後立即留言道歉,確實沒有誹謗店家意圖,莊男辯詞應可採信,偵結莊男妨害名譽罪嫌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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