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退伍後仍可能得教召。(示意圖/軍聞社)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莊姓後備軍人收到教育召集令,他卻遲到2天才去報到,被檢察官依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提起公訴。台中地院法官認為,莊男自承高中曾遭霸凌,因此害怕面對外人,判2月徒刑、緩刑2年。
判決指出,法官審酌被告妨害國家兵役制度之有效管理,致國家召集後備軍人教育訓練之目的不達,影響國家安全。
被告自承,因高中時曾遭霸凌,致內在心靈充滿恐慌,害怕面對外人,無法與社會環境接觸。法官說,考量檢察官於起訴書中載明,「請審酌被告父母證述,科予被告適當之刑」。被告父親亦證稱,兒子有憂鬱症走不出來,也不去看醫生,他完全不出家門。
法官說,考量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堪信經此教訓後當知所警愓,信無再犯之虞,因此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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