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長期朝鄰居鐵門潑水導致生鏽,遭法院依毀損罪判拘役。示意圖。(圖/資料照)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滴水穿石,水潑久了鐵門也會生鏽!連姓男子長期與鄰居有房屋漏水糾紛交惡,竟連續27天提水朝鄰居鐵門潑,導致鐵門生鏽不易開啟,挨告毀損。連男否認有潑到門鎖,質疑門鎖遭調包,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事證明確,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連男拘役30日,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連姓男子跟隔壁鄰居因為長期有房屋漏水問題,糾紛不斷並已交惡,他竟從今年2月24日開始,每天晚上9點到10點間提著裝水的水桶朝鄰居的鐵門潑灑。殊不知,鄰居裝設的監視器畫面把過程全都錄下,同時發現鐵門因水氣導致生鏽,甚至要打開也不容易。該名鄰居蒐證後,3月21日將生鏽門鎖換下並向警方報案,控告連男毀損。
連男在警詢及檢察官開庭時雖承認確實多次提水潑灑鄰居住處鐵門,但辯稱他潑水位置是在門鎖下方,沒有潑到門鎖,且門鎖是設在鐵門後方,不可能造成門鎖生鏽等。他認為這生鏽門鎖是遭調包,沒有證據能力。
承審法官經勘驗相關物證後認為,該門鎖是鄰居合法提出,法院也合法勘驗,當然具有證據力。另外,從監視器錄影翻拍照片可知,連男確實接連27天朝鄰居鐵門潑水,由於是一次性用力潑灑,可認定水花會噴濺到門鎖。告訴人也說,「這個鎖已用1年多,之前的鎖也是用二十幾年沒有壞掉。」連男潑水導致門鎖生鏽,事證明確。
法官審酌連男不理性解決房屋漏水糾紛,竟以這種行為騷擾並毀損告訴人所有門鎖,造成告訴人受有財物損失,行為不可取。加上連男否認犯行,無前科等,最後判拘役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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