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去年在港出獄,由管浩鳴陪同。(圖/路透)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港女殺人案犯嫌陳同佳去年10月23日在港出獄,曾表明將赴台投案,現已即將屆滿一年,但一直協助他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20日表示,陳同佳目前為止都未能取得入台簽證,正在等候台灣律師方面的消息。
管浩鳴上周曾赴台北駐港經濟文化辦事處遞交文件,疑為陳同佳辦理赴台簽證,但傳出被辦事人員拒收,未能完成辦理。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上周曾表示,陳同佳案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之行使,必須先完成相關法律程序,並由台港雙方政府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嫌來台入境問題。
邱垂正還說,在本案上,香港政府於法於情於理,都有責任和義務扮演更積極的角色,再次呼籲雙方政府能「坐下來好好的談」,港方應負起本案應有責任,盡速商討解決之道。
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則說,香港的司法互助條例不適用於台灣,特區政府不可能違反法律,就陳同佳案向台方提供有關證據,「台灣當局在明知香港沒有法律容許港台兩地進行司法協助和移交逃犯的情況下,仍不斷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特區政府表示強烈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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