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子大王」戴勝通被控詐騙千萬貨款獲不起訴。(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前三勝製帽公司董事長戴勝通,去年突遭廣東陳姓男子隔海委託律師控告,供應285萬人民幣的貨物給戴的工廠,戴卻不付錢,並用1張A4合約指控戴涉詐欺,戴為此出庭和陳的表弟對質,喊冤稱根本不認識這對表兄弟,「誰叫我就是名人」,台北地檢署認為,這張A4紙上沒有簽名畫押,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戴勝通曾有個響亮的「帽子大王」封號,跟前總統陳水扁出訪過巴拿馬,也到海地、大陸等地投資過,最後因投資失利,公司倒閉,三勝製帽公司登記在2010年廢止後,在臉書開設「跟著董事長遊台灣」粉絲團,人氣暴漲,因此與兒子戴東華轉戰旅遊業。
而大陸籍的陳姓男子則是在2019年提告,指控戴勝通的大陸製帽工廠,曾與他簽約買了一批貨,貨款約285萬人民幣,但是戴只付了30萬人民幣,剩下的都不願償還,涉嫌詐欺。陳男委任的律師希望檢察官發傳票,讓陳男來台親自說明受騙經過,同時舉證陳男在台表弟作證雙方關係。
▲檢察官認為提告的大陸男子只能拿出沒簽名畫押的合約書,無法證明受騙。(示意圖/pixabay)
北檢2傳喚戴勝通出庭,其中1次還是和陳男表弟對質,表弟一看到戴,就直呼「我們吃過飯,你不記得了是不是」,戴則表示完全不認識陳男和陳男表弟,只知道陳男表弟曾到公司討過債,不記得有一起吃過飯。
戴喊冤,大陸的工廠早就已經轉手,陳男提告的進貨時間,他已經回台,與他無關,並感嘆無端惹到官司,「誰叫我就是名人」,檢察官調查,陳男提告的依據,主要是1份電腦列印的合約書,但是上面沒有任何簽名畫押,無從確認合約是否有效,以及真實性,因此以事證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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