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男酒駕逼車!捐20萬作公益「免刑」 法官:有獲取教訓

▲桃園市大溪分局前廖姓偵查佐今年6月間因酒駕肇事被查獲,檢方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廖也慘遭調職記大過處分。(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男子假釋期滿前酒駕逼車,捐款20萬獲免刑,但強制罪仍遭判拘50日。(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洪姓男子2015年間假釋出獄後,有一份正當工作,孰料,卻在假釋期滿,酒後開車載許姓友人,並與機車騎士爆發逼車攔人糾紛。事後,兩人雙雙挨告,洪男主動捐款20萬求減刑;高雄地院審結,洪男酒駕免刑,另與許男被依強制罪分別判拘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洪男因犯下毒品案件,遭判刑10年3月,2015年11月4日假釋出監,今年4月16日即假釋期滿,孰料,假釋期滿前、2019年9月15日洪男竟飲酒後,開車載許男上路,而兩人行經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往東方向時,因懷疑一旁的機車騎士以言語辱罵,當場逼車,將機車騎士攔下,除了拉起騎士領子,還動手打騎士的臉,以強暴方式,不讓對方離去,直到騎士報警,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

事後,洪男感到懊悔,主動捐款20萬元至「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高雄分會」,希望藉此能夠求得減刑。洪男辯護人則稱,洪男坦承犯行,目前有正當工作,並需扶養高齡母親及就學中之兒子,若被依法撤銷假釋,洪男必須執行4年5月之殘刑,將使洪男喪失現有工作與日常生活,盼法官能在酒駕部分判處免刑,強制罪部分則希望判處拘役以下之刑度,以利洪男回歸社會。

對此,法官認定洪男的自身反省行為,基於「修復式司法」理念,認定他捐款20萬元,已超出法定最低刑度易科罰金後之金額(有期徒刑2月:6萬元),明顯自本案「獲取教訓」。

高雄地院審結,酒駕部分判洪男免刑,強制罪部分,則分別判洪男、許男各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聽Podcast #我在案發現場

►Apple

►Spotify

【更多新聞】

按摩師拉開衣領「下探撥胸」!被女客抓包…秒裝蒜:胸部沒穴道

驚悚盲駕瞬間曝!通緝犯撞死機車騎士 他卡車底遭拖4km起火狂燒

桃園男帶12歲少女回家…拉進廁所啪! 友「隔著門」全程聽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