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單位軍情局本日爆出共諜案。(圖/記者劉昌松攝)
●宋兆文/前海軍陸戰隊上校、現為國防部資深諮詢委員
令人震撼的共諜案
回顧過往事件,國防部軍情局少校王宗武,廿多年前派駐中國臥底情蒐,卻遭策反,涉嫌充當共諜十多年,還返台吸收甫退伍的軍情局上校情報官林翰,林再配合交付軍情局敵後情報人員名單等機密給中方,高等法院判決痛斥兩人為物慾所惑,洩漏國防機密給中國,「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對國家安全危害甚鉅」
將王依最輕本刑為無期徒刑的「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罪」等三大罪論處,但考量王宗武偵查中自白、並繳回犯罪所得二百九十八萬元,給予減刑,共判處七十四年六個月徒刑,合併訂應執行刑十八年有期徒刑。
全案起訴後移送外患罪管轄法院即高等法院審理,高院合議庭斥責王、林兩人將軍情局職務中取得情報官身分、在中國佈建等軍情出賣洩漏給中方,危害國家安全甚鉅,尤其王在退役前即被中國策反為共諜,還吸收林為中國工作,惡性重大,共涉十項罪行,分別依「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罪」、「洩漏國防秘密消息罪」、「違背職務收賄」等三重罪論處。
應徹底究辦失職人員
本案雖由國防部主動查獲,主動送辦,但已造成對國家重大傷害,王宗武充當共諜十多年,還返台吸收甫退伍的軍情局上校情報官林翰,此期間,軍情局安全查核是怎麼做的?!應有的忠誠考核(測謊)有在做嗎?!想必做得不夠確實,想必怠忽職守,才會讓王宗武洩密十多年,國防部應追根究底,嚴辦各級怠忽職守之人。
國共戰爭期間,共諜屢屢造成嚴重傷害,最後導致丟棄大好河山敗退台灣,血淋淋的殷鑑,猶歷歷在目,現在我們僅存最後的一畝三分地,若再不做好保密防諜工作,兩岸之戰爆發,我們將一敗塗地而死無葬身之處。
美國《國防新聞》周刊2007年時指出,潛伏在台灣的中共間諜與日俱增。前國防部副部長林中斌當時回應,在台潛伏的共諜至少有5000人,他認為這個數字還是最保守估計,他相信目前在台共諜絕對比5000人「多很多」。
中共主要負責對台的情報蒐集和人員滲透的單位,是共軍的聯合參謀部情報部(二部)、聯合參謀部通信部(三部)、政治工作部聯絡部以及國務院底下的國家安全部。
其中聯合參謀部情報部(二部)的周邊機構包括:北京國際戰略學會(和總參情報部十一樓合作處理情報)、解放軍國際關係學院(諜報技巧與外語訓練)、香港某華人集團(掩護情報活動)、東方快車(從東北經俄羅斯到歐洲之間的列車)。
而聯合參謀部通信部(三部)主要任務是監聽,範圍包括衛星、傳真、網路、行動電話等,總參三部沒有周邊機構。另外,公安部和中共中央統戰部也會派遣諜員來台蒐集情報。主要目標則是台灣軍兵力布署、軍事設施以及裝備武器情形,一般情蒐列為次要任務。
共諜活動從未止息
近十餘年來,在台灣社會發生的共諜案,大約可分為以下幾大類:
中共對於台灣特定人士(退休軍、警、情治人員與台商)前往大陸活動都會密切掌握其行蹤,伺機尋找把柄,再脅迫其回台為中共從事間諜活動。
軍情局退伍人員張全箴、曾能惇因被對岸吸收、回台建立情報網而遭判刑。據瞭解,2004年期間,退伍的張全箴接受曾能惇指派在大陸進行情報工作,被中共國安人員發現,並威脅揭發其真實身分。兩人被迫回台按照中共國安人員指示,遊說軍情局人員蒐集軍情局人事異動、政策指示等資訊,擔任起「雙面間諜」為對岸國安局工作。
2002年發生的海軍軍官父子共諜案,也是遭中共方面脅迫犯罪的。據瞭解,退休陸軍飛行學校上尉分隊長劉禎國,因於1988年偷渡至大陸,從事人蛇、骨董、走私及販售假護照,被大陸公安逮捕。當時,自稱是福建省委辦公室人員的「張平」出面關注,遊說劉禎國簽署「我願為祖國空軍及統一大業做出貢獻」文件,劉禎國不得已簽署後獲釋。
劉禎國開始回台與軍方友人聚餐、探聽情報,並唆使在海軍服役的兒子劉岳龍,將海軍軍機資料存入個人電腦,利用休假返家時,將電腦帶回家把資料存入磁碟片,交給劉禎國。
劉禎國還依中共情報人員指示,在台發展情報網組織,吸收過去在陸軍航空指揮部的同僚加入。據檢察官偵查發現,劉禎國、劉岳龍父子共竊取台灣軍機33件,其中有4件是列為「極機密」,有14件屬「機密」等級,有15件是「密」級。
▲退役上校張超然、周天慈與退役少將岳志忠疑似引介退役軍官赴陸交付人事資料。(圖/記者劉昌松攝)
以美色誘惑、要脅
用美色來引誘台商或官員,然後把其出軌行為作為把柄要脅其作為間諜,是中共慣用的伎倆。多數台商或公職人員因害怕名譽受損,不得已下通常會違心照辦。少將共諜羅賢哲就是被拍攝到出軌性行為,被迫擔任共諜,洩漏重大機密。
投誠澳洲的前中共國安系統官員郝鳳軍,2005年時曾來台召開記者會,對台灣民眾詳細揭露中共逼迫台灣人為特務的手段。先前在國安系統裡專管宗教事務的郝鳳軍提到,中共會利用各種手段威逼、利誘台商回到台灣蒐集情報。不僅國安系統,包括統戰單位、外事單位都參與監控台商。
郝鳳軍在中國時就曾經以某政府官員的角色,來掩護自己是情報人員的身分,主動接觸台商,帶台商出入妓院。中國法律明文規定,嫖妓依法輕則可處以罰款和勞動教養,重則判刑半年至兩年。當台商嫖妓時,布下圈套的公安會安排到場抓補。
而台商被抓到公安局時,為了不讓自己名聲毀損,通常會打電話向官員求援。郝鳳軍就曾以官員的身分出現,演出在公安局裡說情放人的戲碼,趁台商感激涕零時,要求他回台後蒐集情報,台商很容易就屈服答應。
驚動台灣社會的總統府共諜案,其主角國會助理陳品仁,就是由中共情報機關安排美麗女子設下粉紅陷阱,色誘已婚的立委助理陳品仁,再威脅要公布醜聞,讓陳品仁答應扮演共諜,進而吸收總統府專門委員王仁炳蒐集台灣情報。
誘之以金錢、經商利益
除了美色之外,金錢、經商利益往往也容易使台商就範。中共經費的使用不用受到民意監督,得以專制官僚支配整個國家資源;手中握有的經商機會,更是順手的誘餌。台商何志強就因為被中共吸收為「細胞」而被捕。據瞭解,何志強2007年到北京、天津經商,在中共國安人員的邀宴和經費補助的利誘下,答應成為「細胞」。
回台後,何志強開始慫恿有十多年交情、在國安局工作的的趙姓軍官,籌碼就是金錢利益。何志強向趙姓軍官傳達,中共國安人員要和他在第三國見面,好商量酬勞、安全保障、情資傳遞方式,並保證保密,還聲稱去一次可拿到1至2萬美元「見面禮」;若答應合作,酬勞是退休金的三、四倍。就算犯行曝光,也會安排趙赴中國任職或發展事業。
中共對台使用政治談判交流,以及軍事犯台準備的兩手策略,用金錢、女色、滲透、利益輸送等情報蒐集手段,就是為武力犯台做準備工作。在資訊氾濫,通聯瞬間的今日,國人要認清:「保密就是保障自己安全!防諜就是防止敵人戕害家身性命!」。
大家要有憂患意識,隨時注意警惕可疑的人、事、時、地、物,發現徵候立即向治安機關舉報,時時防諜,人人防諜,沒有國就沒有家!檢舉共諜是大家責無旁貸的共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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