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出獄後一直住在港警安排的安全屋,連辦理赴台簽證都由管浩鳴代勞。(圖/路透)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去年在港出獄後,一直住在警方提供的「安全屋」,近日傳出將被安排離開。對此,協助陳同佳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表示,他不清楚相關安排,認為目前最重要的是先解決赴台的手續,若有需要陳同佳親自辦理簽證,陳同佳當然也會去,但暫時還沒收到通知。
管浩鳴上周曾赴台灣駐港辦事處,疑代替陳同佳申請赴台投案的簽證,但卻被當場拒絕,傳是因為本人沒有到場所致。管浩鳴指出,台灣當時的回覆是「暫時不能接受申請」,沒有要求申請人必須親自來到櫃檯申請。
▼潘曉穎的母親多次出面要求陳同佳赴台投案。(圖/記者屠惠剛攝)
管浩鳴提到,若真的有需要陳同佳親自到場辦理簽證,陳同佳當然也會去,但暫時沒有收到要陳同佳本人親自去辦理的相關通知。
陳同佳在港出獄即將滿一周年,死者潘曉穎的母親20日赴香港政府總部,遞交公開信給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要求港府立即將住在安全屋的陳同佳「釋放」,讓陳同佳能夠赴台投案。
李家超21日下午回應潘母公開信,他表示,非常理解潘母的心情,他一直希望陳同佳能盡快赴台接受法律制裁,若陳同佳需要親自外出辦證,港府會有部署,但完全不會阻礙。
李家超強調,陳同佳在香港是「自由人」,港府不能為做任何強制安排,且台灣若不批准陳同佳入境,也很難有航空公司會讓陳同佳上飛機,可以說,陳同佳赴台只欠台灣方面的批准,「關上門的是台灣,鑰匙在台灣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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