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宥孺、陳羿妏/高雄報導
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遭爆逼迫社工回捐薪資逾百萬、寄送存證信函惡意解雇社工,引發社工們不滿,甚至有社工因此企圖輕生。對此,高雄市社會局稍早也發出聲明譴責,並與勞工局依《勞基法》及違反委辦契約規定裁罰晚晴共11萬3500元。
▲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逼迫社工薪資回捐,社會局開罰了。(圖/記者吳世龍翻攝)
高雄市社會局提到,「晚晴婦女協會」發生無預警解雇社工人員以及要求社工人員薪資回捐,高雄市社會局予以譴責並堅決捍衛社工權益;市府勞工局及社會局已依據《勞基法》及違反委辦契約規定裁罰共11萬3500元。
高雄市社會局表示,自今年7月起,晚晴婦女協會現職及離職19名社工人員已分別陳情薪資回捐情事,社會局立即展開相關調查,並多次發函請晚晴婦女協會返還;經調查,有捐款收據者共11人,其中8人已返還,另3人尚待返還;其餘8人未提供捐款收據,尚需檢據釐清捐款金額。目前社會局以幫社工要回捐款為首要目標,並強烈要求該協會應全數歸還,如未返還即依《公益勸募條例》裁罰4萬至20萬元,直到返還為止。
社會局最後也重申將捍衛社工權益,絕不允許社工捐款予受僱單位,並即時函示各社福團體,應核實給付社工薪資,不得要求或變相強行捐款。另為遏止薪資未核實給付或回捐情形,社會局將加重委辦契約違約金,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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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逼迫社工薪資回捐、非法解雇,市議員黃捷(中)會同高雄市社工工會秘書長(右)、社會局、勞工局召開記者會。(圖/記者吳世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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