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男持刀性侵女大生小美,還以手機錄下過程。(示意圖/記者彭懷玉攝)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台北孫姓男子日前邀約女大生小美(化名)到陽明山擎天崗看日出,卻突然開到人煙稀少的山中,以13公分蝴蝶刀強逼脫衣褲,性侵得逞。士林地院判決今出爐,孫男被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處7年6月徒刑;另竊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處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
孫男5月20日開車載著楊姓友人、小美及兩名女網友夜遊,凌晨送其他3人回家後,邀約小美到陽明山的擎天崗看日出,沒想到21日凌晨5時突然停在竹子湖附近,對小美說「我想來一發」。
孫男被小美拒絕後,立刻掏出13公分的蝴蝶刀恐嚇「妳想要屍體倒在路上嗎?」嚇得小美當場打開車門逃跑,途中還摔倒受傷,被孫男拖回車上,持刀逼脫衣褲性侵得逞,期間還以手機錄下性愛畫面。
事後,小美驗傷報警,但孫男否認犯行辯稱,他和小美發生關係的過程非常自然,但小美不滿他拍攝影片,才會提告性侵,否則載小美返家途中有經過超商,為何小美當下沒有報警?
▲孫男性侵小美時,以手機錄下過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據《聯合報》報導,小美表示,她當下只想活命,才會順從孫男的指令,深怕反擊、咬人都會被刀子傷害,因此不敢激怒孫男;另外,當下她的腳因逃跑摔傷,眼鏡也遺失,近視很深的她又沒穿衣服,根本無法逃跑。
士林地院認為,小美遭性侵時曾逃下車,被追回後沒做抵抗,明顯是因孫男178公分又持刀,但小美身高150公分、40公斤,雙方體型相差太大才會放棄抵抗,且被載回家時是因為脫離掌控、沒確保人身安全的情況下才不敢向超商求救。
士林地院表示,孫男為了一己私慾,竟持刀性侵第一次見面的女大生且強迫性交,過程還以手機錄影,且未坦承犯行,明顯沒有悔意,加上小美拒絕和解,因此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判孫男7年6月徒刑;另竊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處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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