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張姓男子去年5月12日凌晨前往高雄榮總急診室接受診療,不滿冰袋太冰又不給被子,氣得飆罵現場醫師、護理師,並指著張姓護理師嗆聲「不然妳試試看,恁爸對警察是怎樣」,結果不僅刑事方面挨罰18萬元,民事方面也得賠償9萬4255元,總計27萬4255元。
▲張男自行跑去掛急診,卻狂嫌護理師服務態度不佳。(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無關)
張女在判決書中提到,張男當天到院之後無視急診病房安寧,多次要求值班護理師到病床邊觀看,「我在幫其他入院病患進行身體評估時,他就快速朝我走來,表情凶狠並指著我說,『態度好一點,不然試試看』、『不然妳試試看,恁爸對警察是怎樣』等話」,她一說要等警察到場,對方還回嗆「等警察,恁爸我寧可等妳,聽懂沒」,接著從坐姿改為站姿,讓她很害怕可能會挨打。
張女表示,張男之後又用四字經、五字經等髒話侮辱她,「我每晚夜不能寐,寢食難安,心理陰影揮之不去,而且開始出現手抖、心悸等症狀,經醫生診斷為甲狀腺機能亢進」,因此決定提告求償醫療費、精神慰撫金共15萬元4255元。
▲張男辯稱是冰袋太冷,護理師又不給被子蓋,才會那麼生氣。(示意圖/123RF,與本案無關)
對此,張男雖然坦承的確有在上述時間、地點說出那些話,但一切都是因為張女服務態度不好,「她用袋子裝冰塊給我,我很冷,請她拿被單給我蓋,她都不理我,才會氣到罵人」。
刑事部分,橋頭地院認為張男的行為觸犯恐嚇罪,考量到他已自白犯罪,最終判處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民事方面,法官指出,有醫師出面作證,稱病患當下的語氣、動作以及神態都會使人感到恐懼,手還舉起來做出握拳姿勢,作勢要打人,最後不採信張男的辯詞,裁定應賠償9萬4255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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