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與人妻大搞外遇,綠帽夫抓包崩潰提告,獲賠50萬元。(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陳韻如/台北報導
人夫阿義(化名)與人妻小蓉(化名)發生婚外情,2人不但多次在外發生性行為,還拍下性愛影片,小蓉更在事後不斷傳訊狂撩,「瑜伽可以每天練,可是無法取代做愛」等,而阿義則回傳,「沒辦法我讓你太爽了」。案經小蓉丈夫提告,法官審理後判阿義須賠償50萬元。
判決指出,阿義一家與小蓉一家原為多年好友,但沒想到2人卻背著結縭30幾年的另一伴發展出婚外情,更多次在外發生性行為。事後2人姦情曝光,阿義妻子先是對小蓉提告,獲賠50萬元,而小蓉丈夫事後也不甘受辱,有先前的判決,就足以認定阿義侵害了他的配偶權,於是決定對阿義提告。
阿義到庭時辯稱,小蓉丈夫並未拿出證據證明自己侵害了他的配偶權,且另件判決對於本件訴訟並無拘束力,不能以此認定他與小蓉有性行為,再者,小蓉雖然曾傳訊,「瑜伽可以每天練,可是無法取代做愛」、「想念你的愛撫」、「任何享受莫過於和你親親愛愛」等噢,但都是小蓉單方面對他的情感表達,也不能以此認定他有侵害小蓉丈夫配偶權。
阿義提到,即便其妻提告有因此獲賠,但小蓉丈夫事後還曾傳訊給他妻子,「他們的事情我知道了,…,我一直深愛著我太太,因此我選擇了原諒,…,每一個人都會犯錯,但就在知不知道錯了,何妨給他們一次機會,也給自己機會吧」,顯見小蓉丈夫已經原諒小蓉,且繼續維持婚姻生活,也對他表示原諒,因此足以認定小蓉丈夫已經拋棄損害賠償的債權,不得再對他請求損害賠償。
法院審理期間,雖然阿義否認侵害小蓉丈夫配偶權,但因有前案判決,就足以認定他的犯行,且經過調查,阿義與小蓉確實發生婚外情,而這也有照片及影片作證,另外還有2人的對話紀錄,也證明阿義確實侵害了小蓉丈夫配偶權。
另外,小蓉丈夫傳訊表示原諒部分,則是他自己與阿義妻子間的對話,不足以認定他就是像阿義表示要拋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債權,或是免除阿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意思。法官審酌相關證據,認定阿義犯行,但他卻未有絲毫的歉意,法官最後判他須賠償小蓉丈夫5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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