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屏東洪姓貨車司機今年4月8日傍晚6時許操作倒車時,沒有注意到後方黃姓騎士正要通過路口,超出車尾3公尺的鋼筋直接撞上騎士,導致對方頭、胸多處骨折當場死亡。屏東地院法官考量到洪男已與死者家屬達成調解,犯後態度良好,日前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洪男倒車不慎與黃姓騎士發生擦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洪男在某鋼鐵公司擔任司機,4月8日傍晚6時許開著自用的大貨車去裝載貨物,並由南向北倒車行駛,卻沒有注意到由西向東行駛的黃姓騎士,導致超出車尾3公尺的鋼筋直接撞上對方。
黃姓騎士被鋼筋「戳中」,連人帶車摔倒在地,造成頭部外傷併顏面骨骨折、前胸撕裂傷併胸骨及二側肋骨多處骨折及連迦胸、右鼠蹊撕裂傷致出血性休克等傷害,不幸當場死亡。驚覺闖禍的洪男事後則主動向到場處理的警員坦承肇事。
屏東地院法官認為,按照規定非框式車廂所能容納的裝載物長度,最多不得超過車輛全長30%,並應該在車後端懸掛危險標識、夜間用紅燈或反光標識,但洪男不僅讓裝載的鋼筋突出車尾,也未懸掛紅燈或反光標識,加上倒車時沒有注意路況,才會釀成憾事。
法官接著指出,洪男犯後坦承犯行,也十分懊悔,並積極與死者家屬達成調解,且已經履行調解條件,考量到他家中經濟狀況尚可,也沒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扶養,最終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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